近日,贛州市政府下發內部明電,要求在全市范圍內立即開展稀土礦業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對全市稀土開采、加工、經營秩序進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啟動稀土礦業秩序專項整治。
據了解,今年以來稀土行情持續好轉,受經濟利益的驅動,贛州市一些地方無證開采、越界開采、亂采濫挖、擅自銷售稀土礦產品等違者罰款法違規現象有所抬頭。為此,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立即開展一次稀土礦業秩序的專項整治,切實鞏固稀土整合成果,維護我市良好的礦業秩序。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和構建和諧平安贛州的高度,統一思想,強化領導,把開展稀土開采、加工、經營秩序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合礦產資源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好。
市政府強調,稀土秩序專項整治要突出六個重點,一是堅決取締無證開采、異地開采的稀土礦山,二是全面排查有證稀土礦山。對證照不全、越界開采、超計劃開采和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新礦塊、不按開發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亂采濫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實放停產整頓。對所有稀土礦山的礦區范圍,進行全面測定,并設立界樁。三是對稀土尾水點、渣頭點進行清理。堅決取締礦區范圍外的尾水點、渣頭點。對礦區范圍內尾水點、渣頭點加強管理,禁止將尾水點、渣頭點承包或租賃給他人,尾水點、渣頭點由礦山實行統一管理,所生產的礦產品列入開采總量。四是稀土礦權滅失地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行為。五是對稀土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清理。對以加工為名銷售混合氧化稀土的,取消其供貨資格。六是嚴厲查處擅自銷售稀土原礦行為。凡運銷無指定經營單位調撥單和礦管部門準運手續的稀土礦產品,一律依法予以查處。
同時,市政府提出,市政府將組織稀土礦業秩序專項整治督查組,通過明查暗訪和實地檢查方式對稀土生產縣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違者罰款法行為,將責成有關縣政府查處,并倒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