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調控,價格漲了四到五成
進入1月份,熱銷的稀土價格,較去年12月份普遍上漲了40%-50%。稀土氧化釹的價格已達每噸16萬-17萬元,稀土氧化鐠也高達每噸15萬-16萬元。金屬釹、金屬鐠則更是在每噸22萬元的高位搖擺。
自2005年下半年起,稀土價格就開始逐步回升。截至去年12月份,稀土精礦價格由2005年底的每噸2000元上漲至每噸2600-2800元,漲幅為30%-40%。“金屬鐠釹的價格已經處于高位,估計上漲幅度和速度都會減小。”我國資深稀土研究專家、包頭稀土研究院原院長馬鵬起表示,鐠、釹等占稀土比例約20%,鈰等約占80%。也就是說,生產1噸鐠,伴隨著生產3-4噸鈰,在此情況下,某些稀土品種的價格還有可能下跌。但市場卻對稀土價格仍然看漲。
“稀土曾賣出‘土價錢’,讓人記憶猶新。”稀土研究專家、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的研究人員認為,現在稀土價格回升完成歸功于國家調控政策。
據了解,2005年后,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等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比如,取消出口退稅率、減少出口配額、加收出口關稅等,對稀土價格的回升起到關鍵作用。并且今年中央政府政策還將進一步緊縮。例如在生產壞節,2006年4月,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全國停發稀土采礦許可證,明確了2006年稀土礦總量控制指標,其中全國稀土氧化物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中,重稀土為8320噸,輕稀土為7.82萬噸。在出口環節,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七部委發布通知,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規定稀土等產品出口數量要適當調減。日前商務部公布的《2007年稀土出口企業名單》,入冊企業僅39家,與2006年相比,減少了8家。而此前,中國稀土生產與貿易的出口企業有200家之多。為加強對稀土行業的監管,2006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6項稀土行業標準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包括稀土在內的一些戰略性資源政策正在制定之中。”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副司長熊必琳說,今年稀土在生產環節將由指導性變為指令性,產量調控會進一步加強。
龍頭企業有了更大定價主動權
就在稀土價格上漲的同時,稀土生產企業開始加強價格和資源控制。業內人士分析,在國家一系列調控政策的作用下,稀土資源企業的集中度將提高,從而使國內稀土龍頭企業在定價權方面將掌握更多的主動性。
據了解,國內稀土*大生產企業稀土高科從去年5月份開始,對長年的下游客戶采取“限量供應稀土精礦”的銷售策略。具體做法是,公司統計從2004年到2006年5月份期間,下游客戶年均所需稀土用量;在此基礎上,從5月份開始,只提供客戶原年均用量的70%,并表示,未來根據價格走勢情況,不排除將稀土精礦供應量縮減至客戶原年均用量的50%。
稀土高科相關人士表示,為了充分享受部分產品如氧化釹和氧化鐠釹價格上漲帶來的利潤,稀土高科2007年將實施“以物易物”的銷售方式。具體操作規則是:公司提供給下游客戶100噸的稀土精礦,客戶必須返還5噸氧化釹或者5.2噸的氧化鐠釹;公司另外補償給下游客戶31.8萬元。這相當于下游客戶只賺取加工費,或者說相當于稀土精礦價格由目前的每噸2700-2800元變相上漲了71%。該銷售策略一旦付諸實施,公司將有可能控制到全國鐠釹市場產量的60%。
控制了資源,定價權的控制力度就大大加強。湖南有色公司董事長兼中國有色金屬副會長何仁春分析,自2005年以來,中央高層已充分意識到中國經濟發展的資源瓶頸,尤其對于中國儲量豐富的戰略資源價格長期上不來,國內企業不能形成這些資源的定價權的問題越來越重視。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種局面正在扭轉。
與此同時,價格上漲對國內以稀土為原材料的生產企業的影響是正面的。“價格提高了,相當于行業準入的門檻提高了,許多低端企業將被擠出市場,競爭壓力反而小了。”以生產磁性材料為主業的中科三環有關人士表示,實際上,中央政府加強稀土資源的控制,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磁性材料需求每年保持15%增長率的背景下,稀土價格的上漲對下游企業而言也是利好消息。“我國稀土磁體產量在世界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因此總的來說,把資源價格控制住,無論對稀土資源的源頭企業,還是對下游的磁體生產企業都是有利的。”另一位業內人士如是說。
控制出口比保護資源更重要
業內人士分析,雖然目前稀土產品價格有所上漲,但只是相對于1998-2005年上半年價格持續低迷期而言的。數據顯示,2006年1-8月,我國出口稀土產品4.66萬噸,出口值為3.06億美元,分別比2005年同期增長3.7%和49.1%;然而出口價格卻是15年前的一半左右。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副司長熊必琳表示,稀土作為我國在世界上少有的優勢戰略資源,雖歷經近50年發展,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并沒有得到充分體現,資源亂采濫挖,產業無序發展,環境破壞嚴重,產品廉價出口,國內應用發展遲緩等一系列問題依然突出。
我國稀土資源浪費現象嚴重,內蒙古白云鄂博礦自1958年開發以來,采出的稀土資源累計達1250萬噸左右,其中約200萬噸在采選、冶煉及堆存等過程中損失掉,損失率在15%左右,有900多萬噸都被排入了尾礦壩內,利用率不足10%。令人擔憂的是,目前一些工廠往尾礦壩排污水,污水浸泡將為二次開發壩內蓄積的稀土資源造成困難。
稀土行業是附加值非常高的行業,據統計,每1億元的稀土原料用于高科技產品中,可創造200億元的效益,純利潤率近200倍。而我國生產的稀土產品主要是永磁材料、發光材料等中低端產品,低、中附加值的初級產品出口量占出口總量的75%,出口仍停留在初級階段。
與此同時,國內使用的高端產品則大部分需要進口。一些發達國家的企業在我國大量利用稀土原料和金屬,進行簡單加工后便運到國外進行深加工或儲備,成功地規避了我國出口配額限制。中國無機鹽協會秘書長王孝峰向上海證券報表示,國內企業僅加工到頭幾道工序就出口到國外深加工,把耗能、耗水、高污染的工序留在了國內。國外企業拿到初級產品,提純后產品增值10倍。
“實際上,控制出口比保護優勢礦產資源更重要。”分析人士認為,生產出來可以暫時儲備,等價格合理后再出售。
王孝峰也表示,國家應盡快完善出口管理政策,保護戰略資源。首先,應每年對稀土新產品進行評審后確定出口范圍,對出口種類實行動態管理。對釹、銪、鏑、鋱等儲量小,尤其是世界罕見的南方離子型重稀土礦,嚴格限制出口。二是出口稀土產品目錄應進一步細化便于分類管理。目前我國已能生產1000多個規格的稀土產品,新產品也不斷涌現。目前出口時僅將稀土產品簡單分為氧化物、鹽類和金屬三種,管理較粗。三是加強協調,打破稀土生產的地區、行業分割,贏得中國出口定價話語權。四是限制初級產品的大量出口,不能做砸鍋賣鐵的買賣。